重庆工商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及港澳台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并据事业发展、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招生计划。全日制本科生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的收取、结算按照《重庆工商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试行学分制收费方案》执行。...
新浪教育 2021.05.2614:18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重庆工商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简章,为更好地实施阳光工程,保障学生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始建于1952年; 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禹州学院和原重庆商学院合并组建。
1.学校全称:重庆工商大学
2、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3、国家标准代号:11799
4. 办学性质:公立高等教育机构
5、办学层次:博士生、硕士生、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含中外合作办学本科生)
6. 学校地址:
南岸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 邮政编码:400067
南岸校区兰花湖片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28号; 邮政编码:400067
江北校区:重庆市江北区董家溪鹅石宝山26号; 邮政编码:400020
7、学习地点:详见《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
八、办学基本条件:
重庆工商大学是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财经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由中央与地方共建,主要由重庆市政府管理。 被国家确定为《中西部大学基础能力建设计划》重点支持大学。 学校拥有70多个本科专业,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博士人才培养项目——三峡库区百万移民稳定国家战略人才培养工程并繁荣。
学校现有南岸校区(含兰花湖片区)、江北校区、茶园校区(在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390.8亩。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79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高级职称教师810余人。 近860人。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全日制英语机构价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英语,由重庆工商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拥有2个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教外综合函[2006]59号)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首批非独立法人单位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校与美国韦德学院均经教育部审核批准。 合作办学机构国际商学院(教育部颁发许可证号:MOE50USA02DNR20000002O); 学校与波兰华沙人文社会科学大学共同创办的非独立法人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教育部颁发的许可证号为MOE50NLA02DNR20030001O)。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协调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学校设有本科招生办公室英语培训,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学校纪委、监察部负责招生工作的全面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及港澳台地区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根据职业发展、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设有33个本科专业,分为经济贸易、金融、化工与制药、机械、社会学、金融、法律、计算机、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等。 面向管理学、新闻传播学等12个专业类别开放招生,其余专业仍按专业招生。
序列号
招生类别名称
包含专业
经济和贸易
贸易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
金融
财务、税务
化学及制药
化学工程与技术、制药工程
机械的
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汽车服务工程
社会学
社会学、社会工作
金融
金融、金融工程、保险、投资
电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
法律
法律、知识产权
商业管理
会计、财务管理、审计、资产评估
10
公共行政
公用事业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城市管理
11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12
新闻与传播
广播电视、网络与新媒体、广告学、新闻学
招生专业(类别)、招生计划、招生批次以省招生办、教育考试局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65名学生,主要用于调整生源地在线生源不平衡的情况。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和相应省(市、区)的招生规定和德、智、体、艺、劳综合考核的原则招收新生,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平选拔人才。
第十条 考生的外语语种不受限制。 学习期间公共外语仅以英语授课; 每个专业的男女学生比例没有限制。
第十一条 实行“序贯志愿”的省份,在第一志愿报考名额未满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在线考生; 实行“并行志愿”的省(市、区)录取考生按照有关省(市、区)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考生录取专业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专业偏好从高分到低分排列专业。
1. 提交分数相同时,文史类(或不单独文理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比较,分数较高者优先; 理工科类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依次比较,得分较高者优先。
2.专业计划已满且发生重大调整的考生,将安排在空缺专业中。
3、对不符合专业志愿、不遵守专业调整的考生,予以开除。
第十三条 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录取”的招生原则; 江苏要求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即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当提交分数相同时,将按照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排名。 江苏省普通本科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要求为:普通类BB 5(选修科目),艺术类BB 4(必修科目)。
第十四条 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地区各专业(类)招生的选科要求以各省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机构)公告为准。
第十五条:部分专业外语、数学成绩要求(按照150分制;非150分制的,折算为150分制):
1、英语、商务英语、法语、法语(中外合作办学)四个专业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110分以上。
2、外语五个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人力资源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高考单科成绩要求105分以上。
3、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和服装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两个专业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达到60分以上。
4、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统计学、经济统计四个专业数学高考单科成绩要求100分以上。
第十六条 美术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应符合省招生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
2.对于高级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优先的原则全日制英语机构价格,根据考生专业偏好,从高分到低分排列专业。
我校艺术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文化成绩÷文化总成绩×300×30%)+(统考专业成绩÷统考专业总成绩×300×70%)全日制英语机构价格英语,分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综合成绩相同的,专业成绩较高者优先; 如果专业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中文和外语成绩。
4、对于专业计划已满、专业调整的考生,学校将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在空缺专业,直至招生满为止。
5、对不符合专业志愿、不遵守专业调整的考生,予以开除。
第十七条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专业均达到省招生规定相应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文化分+专业成绩)。 首选。
第十八条 体育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专业要求达到省招生规定相应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100×40%)+(体育专业成绩÷体育专业总分×100×60%))从高分到低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全日制英语机构价格,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考生身体健康要求的规定。
第五章收费及其他
第二十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和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各专业收费标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生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中公布。 中外合作艺术专业每年学费18000元,中外合作普通专业每年学费16000元。 全日制本科生按学分制收费。 学费按照《重庆工商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试行学分制收费方案》执行。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规定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审查。 复试不合格的,由学校按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我校设有校长荣誉奖、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个人奖学金等各类学生奖学金(综合奖),并按照国家政策落实各项奖学金和法规。 资助政策建立了以“奖、贷、勤、助、减、免、补”为主的学生资助体系,为学生提供大学生创业实践、学生助教等学校创业实践和创业实践的平台。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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