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学院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8.颁发学历证书: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署名重庆三峡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三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十七条学生进校后转专业按《重庆三峡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事宜以当年发布的有关工作通知为准。...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切实保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结合重庆三峡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重庆三峡学院
2、机构国家标准代码:10643
三、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4、办学性质:公办本科院校
5、办学层次:全日制硕士、普通本科
六、学校成立日期及批准单位:学校始建于1956年,1994年经教育部批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四川三峡学院。 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三峡学院。 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2021年被重庆市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立项建设大学。
七、办学条件和社会声誉:学校占地面积3054亩全日制英语机构价格,建筑面积73.4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92亿元,藏品纸质图书超过200万册,电子图书178.25万册。 开设61个本科专业,覆盖9个学科门类,拥有5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权点。 现已形成以工学、文学、管理学为主体,理、农、经、教育、法、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重点开展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 办学格局协调发展。 现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生20000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837人。
8、颁发学历证书: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并有重庆三峡学院签字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全日制英语机构价格,由重庆三峡学院颁发学士学位。 证书。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招生工作英语,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招生就业部作为本科招生的执行机构,在招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第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应当接受纪检监察机构、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室受理举报电话:—58106302,邮箱:。
第三章 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2023年计划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各省、专业具体招生计划请参见各省(区、市)招生部门发布的招生信息。 预留计划不超过普通本科计划的1%,用于调整各省在线生源不平衡情况。 使用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重庆市教委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六条 学校目前实行两个专业大规模招生。 一是土木工程,包括土木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渡河工程两个专业。 第二个是植物生产,包括园艺和农学。 实行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学一年后,按照专业分流计划进行专业分流。
第七条 小学教育(普通学科教师)专业纳入重庆市农村小学普通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对本科生提前分批录取。 小学教育专业学生(普通科教师)在校期间免收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贴。 毕业后,通过定向考核录用就业。 最终区县分配及计划人数以重庆市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申请要求
第八条 学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还应参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师资格认证体检标准。 如果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全日制英语机构价格,则需要慎重考虑是否申请普通专业。
第九条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言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并通过当地招考机关组织的外语口语考试(考生所在地不组织外语口语考试的省份除外); 其他专业的外语语言没有限制英语,但一旦被学校录取,所有公共外语课程都将使用英语。
第五章 入场规则
第十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招生政策,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减分条件、课外规定。直辖市)。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志愿报送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报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在第一志愿学生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各省(市)规定和选拔顺序,对非第一志愿考生进行择优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根据报送“平行志愿”批次,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选择的科目应当符合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专业选择要求。
第十三条 普通专业录取原则
1.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按申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内蒙古自治区除外)。 每个专业之间没有专业水平差异。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专业安排,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按专业喜好排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3、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分数相同,专业志愿相同。 按相关科目排序: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按顺序比较; 已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成绩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一考试合格成绩确定。 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以下规则录取:实行并行的省(区、市)自愿录取按照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实行顺序志愿提交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按照综合分=(文化分/文化满分*40)+(专业分/专业满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60)。 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比较专业成绩。 ,如果专业成绩相同,比较外语科目成绩。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选拔程序。 录取按照综合成绩=(文化分/文化满分*4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60)从高到低排序。 如果综合分数相同,则先比较专业分数,然后专业分数相同。 然后比较外语科目的成绩。
第十五条 体育专业录取原则: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体检合格,专业、文化成绩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 申请并行申请的省(区、市)按申请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申请顺序申请的省(区、市),学校按照专业成绩顺序录取学生。 录取相同专业的学生。 比较文化分数。 如果文化分数相同,则比较外语科目分数。
第六章 新生招生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进行全面审查。 复试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全日制英语机构价格英语,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学生入学后转专业,按照《重庆三峡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事项以当年下发的相关工作通知为准。
第十八条 学费标准:普通专业3125-6875元/年,艺术专业11500元/年,体育专业4375元/年; 各专业收费标准由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 )发表在招生刊物上。 实行学分制的专业,按照学分制相关规定办理。 学分制收费由两部分组成: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 如果大类招生专业收费标准不统一重庆三峡学院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简章,分流前将实行低标准。 分流后,按重庆市价格部门核定的各主要收费标准执行。 收费1000-1200元/生/年。 就读期间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退还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小学教育(普通学科教师)专业按照重庆市培养农村小学普通教师“两免一补”政策提前批准,享受免学费、免费住宿、补贴生活费的优惠政策,同时在学校。 (2023级新生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请参见录取通知书中的《新生招生简章》或查询届时学校官网)。
第十九条 资助政策: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实行完善的奖、贷、助、免制度。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并参加。 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综合奖学金、校内助学金、个人奖学金等。
第七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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