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一带一路”外语专业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初审结果为“通过”的考生需在报名系统确认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测试,时间为高考后、高考出分前,测试地点为北京外国语大学,具体时间及详情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能力测试形式为面试,满分50分,包括外语口试(满分25分)和中文面试(满分25分)。本招生简章经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1.具有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品学兼优,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高三上学期末(或最近一次模考),成绩在年级同科前10%以内,中外语成绩均在同学科前10%以内(我校学生基地校、省级示范校可适当放宽排名限制);
3、突出的外语学习能力,对外语学习兴趣浓厚; 对地区国家和国际政治、经济、文化发展趋势有浓厚兴趣;
4.通过高中阶段的体能测试;
5.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中的高考报考条件。
此外,我校鼓励多语种考生报考。 多语种考生是指精通英语、俄语、德语、法语、日语、西班牙语、韩语等外语中任意两种语言的考生。 报考复杂语言考试的考生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培训班,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复杂语言学习时数证明或相关考试等级证明,经我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杂语言考试。 西班牙语多语言考生必须达到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A2级,德语和法语多语言考生必须达到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B1级(德语多语言考生也可以达到DSD1级别),韩语多语种汉语考生须达到TOPIK 3级英语,多语种日语考生须达到N2级,多语种俄语考生须达到《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俄语考试大纲》的基本要求。
5.注册
2023年3月22日至4月22日24:00,考生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并上传各类信息,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参加水平考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多语种考生成绩单原件、学校推荐信(在报名系统打印)及其他证明复印件。
中学学习的外语必须与高考选择的语言相同。 如果您选择了错误的语言,您将对所有后果负责。
中学填报推荐信前,应在校内公示推荐人选《候选人信息一览表》3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填报推荐人选。
6.初审
1、报名结束后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培训班,我校将成立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能力测试人选。
初审结果分为“及格”和“不及格”两个等级。
2、学校初审结果将于5月下旬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5个工作日。 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初试成绩。
七、能力测试
1、初试成绩为“及格”的考生需在报名系统确认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时间是在高考之后,高考分数之前。 考试地点为北京外国语大学。 具体时间及详情另行通知。 请考生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
2、能力测试采用面试形式,满分50分,包括外语口试(满分25分)和汉语面试(满分25分)。
3.复杂语言考生必须参加复杂语言考试。 考试时,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综合语言学习时数证明或考试成绩证明。 复杂语言测试(满分5分)为口试,复杂语言测试成绩达到3分,计入能力测试成绩; 否则不予录取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培训班,同时取消其复杂语言资格,但保留其非多语言考生资格。
八、确定测试结果
1、测试结果分为“及格”和“不及格”两个等级。 能力测试总分达到30分,外语口试和汉语面试总分达到15分的考生为“合格”。 不符合测试标准的候选人被视为“失败”。
2、通过考试的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后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培训班英语培训,才有资格填写我校招生志愿综合评价。 未参加我校考试、考试不合格或未通过公示的考生,不具备填写我校综合评价和招生志愿的资格,我校不予录取。
9.综合评价评分算法
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其综合评价结果为考生高考成绩(实考成绩)与能力测试成绩之和,以当地高考成绩满分为7的比例计算:3。
10. 志愿服务
经公示的考生根据省考院公布的我校省、专业招生计划填写高考志愿。
十一、录取规则
1.招生工作开始后,省招生办公室将对符合我校要求的入选考生进行备案学英语,报考我校。
2、我校按照综合评价分数由高到低录取考生。 综合评价分数相同的,依次录取水平考试外语口试和水平考试汉语面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3.未被录取者,不影响第一批及以后各批考生录取。
4、在内蒙古自治区,我校实行“招生计划范围内按专业自愿排队录取1:1”的录取规则。
十二、监督机制
1.学校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遴选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公开相关信息。 能力测试的整个过程将被录像。
2.根据《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一般招生试题和考试管理暂行规定》,考生可在初试综合评价和能力测试结果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试申请. 复试仅限于申请人本人的成绩(成绩),不受理复试他人成绩(成绩)的申请。
3.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监督办公室负责监督整个招生过程。
4.初审通过者名单和入围候选人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5、招生综合评价与高考同等重视。 考生应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有关中学要严格组织推荐工作,核查考生成绩、名次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发布|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一带一路”外语专业综合评价招生简章,高校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背承诺、违背操作、虚报或者伪造、伪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代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并按有关规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考试院办理。
十三
我校对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能力倾向测试有困难的考生,可向我校申请经济资助。
十四
我校未组织过综合评价招生培训,也未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综合评价招生培训和报名。 招生综合评价信息以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十五
本招生简章经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由本科招生办负责解释。 如教育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发布新的政策和工作要求,或调整工作安排,本手册将作相应调整,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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